日前,林河酒注冊商標“林河”文字及圖案再次被河南省工商局認定為“河南省著名商標”,這是林河酒第3次被省工商局認定為“著名商標”。
林河酒業公司于1968年5月建廠,“林河”于1979年10月正式在國家工商局注冊。近年來,林河酒業公司在積極參與市場競爭的同時,注重對商標、品牌、知識主權等無形資產進行及時有效的保護、開發和科學利用,使“林河”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提高,為企業名牌戰略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。
供稿:周文和